中国医药物资协会职能与业务范围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职能与业务范围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医药物资行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贯彻中出现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正当愿望和合理诉求,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受政府或有关方面委托,组织和实施行业调查与行业统计,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行业产业政策、经济立法等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

(三)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市场形势,开发信息资源,建立信息网络,为会员、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四)推进本行业的企业改革与产业发展,表彰先进,组织经验交流,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五)组织医药物资行业相关理论以及实务研究,举办各种类型的学术研讨会、报告会、促进现代医药物资经济理论水平的提高。

(六)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规行约,经政府部门批准或授权委托下,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参与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质量认证,不断提高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七)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培训各种专业人员,提高医药物资行业及相关企业的队伍素质。

(八)协助政府加强行业法制建设,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的建立,接受委托参与协调行业之间的经济、法律关系,调解会员之间纠纷,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九)组织本行业开展各项与国外有关经济组织和医药物资团体的活动,包括组织考察、人才培训、举办展览、经贸洽谈等,促进会员发展对外贸易、经济技术、科学管理、学术研究以及合作与交流。

(十)组织国际性、全国性和区域性展览、商品交易活动,促进电子商务、加工配送、政府与企业采购、连锁经营、代理制等新型营销方式的发展,提高医药物资流通的科技含量,以信息化带动医药物资行业的现代化。

(十一)组织发展行业的公益事业,参与和开展有益于提高本行业社会地位的各种社会活动。

(十二)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主管、主办相关行业报刊、网站与数字媒体、年鉴、资料和出版物。

(十三)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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