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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届中国—东盟药品合作发展高峰论坛在南宁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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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届中国—东盟药品合作发展高峰论坛在南宁召开

2019-09-22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9月20日-21日,由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5届中国—东盟药品合作发展高峰论坛在广西南宁举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出席论坛并讲话。 

论坛分药品监管、药品监管科学与创新、药品质量控制技术新进展、药品产业合作发展对话等板块,来自中国与东盟10国药品监管机构、世界卫生组织驻华机构、国内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代表,围绕“药品监管创新与产业高质量发展”主题,就药品监管政策、产业研发创新、区域产业合作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在药品合作基础上,本届论坛首次纳入化妆品监管相关内容。

焦红在论坛上指出,《药品管理法》修订案和《疫苗管理法》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药监局将加快推进配套规章制度制修订,加大宣贯培训力度,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创新和临床急需药品批准上市,优化审评流程,细化完善相关评价要求和指导原则,营造有利于鼓励创新的政策环境,让公众能够及时用得上新药好药;强化全生命周期监管,强调问题导向,聚焦风险管理,督促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国办《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加强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更有力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持续开展监管科学研究,以监管科学研究基地为依托,加快新标准、新工具和新方法的开发,持续提高药品监管科学化水平,为更有效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夯实基础;深入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相关规则和技术标准制修订,积极提出更多更有效的协调方案,为全球健康事业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焦红表示,中国将积极开展与东盟国家药品监管机构在政策法规、监管实践等方面的交流,增进了解,解决关切,促进产业合作,推动更多高质量的医药产品进入中国、东盟市场,为各国的健康事业做出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李彬发表讲话,提出要拓展中国、东盟药品安全合作,推动医药产业做大做强,加强药品专业人才交流培养。


国家药监局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管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中国—东盟药品合作发展高峰论坛是中国—东盟博览会框架下的一个高层论坛,自2011年以来已举办了5届,参会代表来自东盟各国药品监管机构、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机构、高校、大型跨国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会代表通过论坛这一平台,对各国药品监管状况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促进了互信,提升了合作信心,形成了加强药品安全合作,推动双边以及多边医药贸易往来的共识。

[责任编辑:中国医药物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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