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物资协会职能与业务范围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职能与业务范围
    本会的业务范围:生物医药、化药、中药、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功能食品、中药饮片,制药机械、医药用仪器仪表、专用设备,医药用化工原料、中间体、原料药、药用辅料、中药材、石化产品、粮食产品、动植物、水产品、包装材料,医美、康养、健康管理、医疗卫生等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研发、生产、流通、零售、服务贸易、金融、保险、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领域的行业研究、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等。
    (一)贯彻国家有关医药物资行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贯彻中出现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正当愿望和合理诉求,维护广大会员企业与实体机构的合法权益;
    (二)受政府或有关方面委托,组织和实施行业调查与行业统计分析并共享有关信息资源,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行业产业政策、行政管理与立法等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
    (三)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市场形势,开发信息资源,建立信息网络,为会员、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提供信息与咨询服务;
    (四)推进本行业的企业改革与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表彰先进,组织经验交流,引导企业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五)组织医药物资行业相关理论以及实务研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各种类型的学术研讨会、报告会、促进现代医药物资产业经济供需理论水平的提高;
    (六)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规行约,经政府部门批准或授权委托,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协调并辅导企业提高行业职业技能,努力推动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进步;
    (七)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培训各种所需要的专业人员,提高医药物资行业及相关企业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八)推动行业法制建设,促进建立并完善行业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接受委托参与协调行业之间的经济、法律关系,调解会员之间纠纷,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九)组织本行业开展与国外有关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互动,包括组织考察、人才培训、开展交流活动等,促进会员发展对外贸易与合作;加强经济技术、科学管理、学术研究的共享与交流;
    (十)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国际性、全国性和区域性展览展示活动,促进全行业在电子商务、加工配送、政府与企业采购、连锁经营、代理制等新型营销方式的发展与服务理念的转变,提高医药物资行业产品流通供给侧优化与互联网信息科学水平;
    (十一)组织发展行业的公益事业,参与和开展有益于增强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水平和提高本行业社会地位的各种合法活动;
    (十二)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承担主管、主办相关行业报刊、网站与数字媒体、年鉴、资料和出版物的编辑、制作和发行工作;
    (十三)承担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的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事项。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