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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构建“诚信上海”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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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构建“诚信上海”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2013-05-06 来源:新华网 

上海全面推进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响攻坚战。4月26日上午,2013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艾宝俊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周波副市长主持。

  会议强调,信用体系是发展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治理诚信缺失,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市委、市政府一直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推动上海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城市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通过加强政府带头使用信用产品的探索力度,体现对全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信用产品,使用信用产品,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信用服务行业的发展。当前,要通过在行政审批领域使用申请主体信用记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信用产品等试点加强信用产品推广使用,探索建立相关标准和规范。

  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快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进程。严格按照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督促有关工作的推进和落实。要形成从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使用一直延伸到“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配套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促进政府部门探索建立联动奖惩机制的基础和媒介作用。

  据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李耀新介绍,去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为上海市信用体系建设明确了任务目标,全市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展开。

  2012年,围绕行政管理部门记录共享查询和使用企业失信信息制订了《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与使用办法》,明确对失信企业依法实施限制。编制完成《上海市行政和司法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2012版)》,促进信用信息记录、公开和使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性安排。推动区县信用体系建设,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区县考核的重要指标。

  据介绍,《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发布后,上海建设市场、食品安全等12个重点领域的负责部门积极推进,抓紧实施13个试点专项,在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使用等方面研究制订了40余项制度性安排。如市建设交通委起草了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并选择14家不同级别、类型的施工企业由信用服务机构开展试评价。市交通港口局印发了交通运输驾驶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修改完善了交通港航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市安监局制订了安全生产违法(失信)信息登录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性规范、安全评价机构不良行为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的记录标准。市食安办起草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若干意见,在屠宰场、屠宰和配送企业、标准化菜场、超市逾1000家单位建立完成猪肉追溯系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质量不合格药品招标采购“一票否决”,建立高风险注射剂生产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信息管理办法,修订“黑名单”管理制度。各区县加强信用制度建设,主要集中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信用信息记录规范、申报环节守信承诺、诚信等级评价、商业领域使用信用报告等方面,推动信用产品使用,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去年以来上海信用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组织制订信用服务机构综合排名评价指标体系,指导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落实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目前,全市共有备案信用服务机构80家,每年提供专业资信评级报告和商业征信报告30余万份,信用评级业务涉及防范金融交易风险的贷款余额逾1.4万亿元。

  会议对上海2013年社会信用建设工作做出部署。将继续加强基础制度建设,着力推进上海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力争在地方立法、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指南等方面均取得突破性进展。制订《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草案)》,重点解决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信息共享和公开、信用信息使用与联合奖惩、信用产品使用、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保护等问题。发布实施《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与使用办法》,研究制订部门操作细则和区县实施方案,初步建立失信联动惩戒机制。制订《上海市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开发应用管理办法》,明确信息的范围,信息采集、处理和查询机制等,为政府部门梳理和归集信用相关信息提供依据,支撑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编制发布《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公开指导目录》、《上海市政府部门示范使用信用报告指南(2013版)》,促进信用信息公开和信用产品使用。

  全面落实13个试点专项目标任务,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探索建立市场监管、公共资源分配中的信用管理机制。促进信用信息有序流动。重点建设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今年5月底面向政府部门开通试运行。主要依托市法人库、实有人口库和其他跨部门信息共享系统,通过整合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生成的信用信息,面向社会提供信息查询、信息比对等服务,满足政府部门、信息主体以及符合条件信用服务机构的需求。规范记录信用相关信息、加大数据提供力度,在保证信息安全、保护主体隐私、控制行政成本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共部门产生或记录的信用信息的需求,力争年底平台面向信息主体试开通。不断发展金融业信息平台,增强金融信用信息的辐射能力。

  完善信用产品使用机制。要大力推进政府示范应用,在行政审批领域、专项资金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在文明单位评选、居住证积分管理、海关企业评选、产权交易、国企董事监事个人履职等工作中推广个人及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要重点推动分类监管和信用管理在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中的应用,探索建立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机制办法。

  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建设。积极培养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市场主体加强信用管理,探索企业开展诚信建设示范区、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基地等示范达标试点,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推进会下发了《2013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与使用办法》(沪府办发〔2013〕7号)、《上海市行政和司法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2012版)》和《上海市政府部门示范使用信用报告指南(2013版)》等一批文件。

  市政府副秘书长徐逸波、戴海波,市经信委副主任、市征信办常务副主任陈跃华,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市经信委等有关委办局共100余人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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